1、薪酬组成:岗位基本工资+岗位绩效工资+各类补贴+年底奖金。既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附件《劳动合同薪资福利附属条款》及薪资调整协议中的金额。
2、岗位基本工资、各类补贴按月发放,岗位绩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(具体参见〈<绩效考核制度》)
绩效工资按年度考核年底支付。辅助类人员参加年底考核,不实行绩效工资。
3、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员工,不补发季度、年度绩效奖金。
4、年度绩效奖金的算法详见《劳动合同薪资福利附属条款》。
5、加班工资:因特殊工作任务需要在五一、国庆、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,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,报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。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及加班审批单支付加班工资。具体支付办法根据《劳动法》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执行
6、年底双薪: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于每年12月份发薪日发放年度双薪。加入公司不满一年者,按加入公司实际足月计发。
7、对于新增设岗位,由薪酬委员会
制定原则:
本方案本着公平、竞争、激励、经济、合法的原则制定。
1、公平:是薪酬体系的宗旨,员工只有在认为薪酬系统公平的前提下,才可能产生认同感和高满意度,薪酬的激励作用才可充分体现。
2、竞争:公司想要获得具有真正竞争力的优秀人才,必须要有一套具有吸引力并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系统。
3、激励:应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。
4、经济: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、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況下,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,过高过低都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。
5、合法: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、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。